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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州多措并举建好“四好农村路”


发布时间:2020-12-19

      惠州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“四好农村路”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围绕建好、管好、护好、运营好的“四好”要求,建立“党委领导、人大监督、政府统筹推进”的组织机制,把建设“四好农村路”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、打赢脱贫攻坚战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先手棋,努力构建“县为主体、财政支持、行业指导、部门协作、社会参与”的农村公路良性发展模式。所辖五个县区(两个国家级开发区除外)中,惠阳区、惠东县创建成为全国“四好农村路”示范县,成为省内“四好农村路”示范县数量最多、占比最高的地级市。

      一、压实责任,集中力量打基础惠州把“四好农村路” 建设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先导性基础工程,统筹推进。首先,厘清职责:市级统筹谋划、落实市级补助资金,负责定标准、抓督促;县(区)承担建设主体责任,筹集县级建设资金,负责定项目、抓落实;乡镇负责做好具体建设项目落地和组织实施工作其次,压实责任。制定《推进“四好农村路”建设工作检查考核方案》,将“四好农村路”建设纳入各县(区)党委、政府的绩效考核目标。各级人大、政协积极助力政府落实“四好农村路”建设责任。市人大将全面推进“四好农村路”建设列为大会议案,定期组织代表现场检查办理落实情况。第三,整合用好涉农各类资源,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、精准扶贫等涉农工作中,优先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问题,农村公路建设投入占农村投入的36.9%。

      二是因地制宜,从实际出发推动建设。遵循安全、适用原则,注重符合乡情村情,不贪大求洋,不跨越发展阶段,不搞一刀切。首先,合理确定建设标准,对交通量增长较大、经常出现拥堵的镇通行政村公路重点实施拓宽改造,对服务乡村旅游、产业发展、农业园区的重要农村公路提档升级为三级甚至更高,对边远人少地区根据实际建设四级单车道村道。其次,科学安排实施时序。以乡镇为单位建立“四好农村路”项目库,制定年度建设计划,明确完成时限要求。对群众出行需求大的村道加快建设,对出行量少的空心村村道则暂缓建设。对影响交通安全的危险路段和桥梁先行整治。第三,优化建设程序。区别于高等级道路的建设要求,制定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规范。对于工程造价在400万以下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,通过民主决策、择优委托施工单位,加快建设进度。四是严格控制建设质量。工程补助款与质量挂钩,经检验合格后才能拿到足额补助款。

      三是公办民助,加大投入稳保障。以政府投入为主、发动社会参与,多渠道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,并建立完善资金拨付机制。一方面,在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,切实,切实履行地方主体责任,加大市、县财政资金投入,提高村道建设补助资金。另一方面,积极发动外出乡贤、商业成功人士、沿线农业产业园、旅游景点等捐资建设。目前,已合作共建了17条116公里农村公路。同时,对列入市级“四好农村路”建设计划的项目,在省补助资金未到位,先由市、县(区)财政先行垫付,加快“四好农村路”建设。

      四是共建共享,健全长效机制在原有市、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基础上,分别在各乡镇设立“乡村公路管理办公室”或“交通办”,明确农村保洁员兼任村级护路员,建立健全了县有路政员、镇有监管员、村有护路员的三级农村公路管理体制,使灌阳机构和人员都得到落实。落实养护经费,将市、县、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行政和人员基本支出纳入财政预算;提高日常养护补助标准;对农村客运站、农村客运候车亭灌阳给予补助。同时,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的建养。如发动德高望重的乡村长者在施工现场守望,加强工程质量监控,杜绝偷工减料行为。将偏远地区的3102公里乡村道委托沿线村民承包日常管养,使人人共享建设成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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