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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注销营运车辆《道路运输证》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18-12-06
辖区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户:
我局负责陈江、沥林、潼湖、潼侨、水口、马安、汝湖、横沥、芦洲等镇(办)的道路运输市场管理。以下车辆(详见附件)已逾期180天未办理道路运输车辆《道路运输证》审验手续,根据《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》等规定,现予以注销车辆《道路运输证》。
特此公告。
惠州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分局
2018年12月6日
相关附件:
辖区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户:
我局负责陈江、沥林、潼湖、潼侨、水口、马安、汝湖、横沥、芦洲等镇(办)的道路运输市场管理。以下车辆(详见附件)已逾期180天未办理道路运输车辆《道路运输证》审验手续,根据《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》等规定,现予以注销车辆《道路运输证》。
特此公告。
惠州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分局
2018年12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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